嘉定:
該區戶籍的適齡兒童,戶口簿戶主為其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本人,且持有相應的產權人僅為直系親屬或本人的住宅類房產證或農村自有宅基地證(以下簡稱房地產證)的,在4月23日前經現就讀幼兒園審驗核實戶口簿、相應的房地產證后,根據劃定的學區,憑戶口簿和相應的房地產證報名入學。
該區其他寄放戶口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視公辦學校招生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該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
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在該區申請跨區居住地入學,憑該區《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以下簡稱《回執》,截止日為4月23日),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該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跨街鎮居住地入學,須憑居住地所屬街鎮的《回執》(截止日為4月23日)、與居住地址相應的房地產證(產權人僅為直系親屬或本人),到《回執》上居住地所屬街鎮辦理入學登記手續。
同一街鎮內不接受“人戶分離”申請。跨區、跨街鎮“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入學,根據《2017年嘉定區“本市戶籍兒童和學生在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實施細則》統籌安排。





